中文 ENGLISH
免费客服热线: 400-665-6645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产品中心 解决方案 技术中心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集团网站
新闻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住建部:加强改进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应进行现场抽样检验;保温材料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以及没有产品标准的外墙保温材料。严格施工过程管理,各类节能保温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动火作业要安排在节能保温施工作业之前,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能超过3个楼层,并做到及时覆盖。严格动火操作人员的管理,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相应手续,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并安排动火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在进行改造前应撤离居住人员,并安排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逻,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6楼  客服热线:400-665-6645
版权所有:德国羅伯特·德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